资 料 来 源 | 题目 | 《语文教学艺术的主体性特征》 | 作者 | 杨九俊 |
书名 | 《语文教学艺术论》 | 版别 | 无 | |
报刊名 | 无 | 期次 | 无 | |
文 章 要 点 摘 录 | 从教学艺术的角度看,语文教学的过程就是审美的过程。在审美过程中,教师的美学角色定位,应当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统一,即使是审美客体,也应是具有主体意识的。 教学内容,作为人类或科学家、文艺家认识客观世界和从事实践的精神成果,蕴含着丰富的审美内容。蔡元培先生曾精辟地分析道:“数学中数与数常有巧合之关系。几何学上各种形式,为图案之基础。物理、化学上能力之转移,光色之变化;地质学的矿物学上结晶之匀净,闪光之变幻;植物学上活色生香之花叶;动物学上逐渐进化之形体,极端改饰之毛羽,各别擅长之鸣声;天文学上诸星之轨道与光度;地文学上云霞之色彩与变动;地理学上各方之名胜;历史学上各时代伟大与都雅之人物与事迹;以及其他社会科学上各种大同小异之结构,与左右逢源之理论,无不于智育作用中,含有美育之元素,一经教师之提醒,则学者自感有无穷之兴趣。”语文学科更是如此,翻开语文课本,催人奋发的社会美,赏心悦目的自然美,启迪才智的科学美,匠心独运的艺术美,令人如行山阴道上,目不暇接,美不胜收。 众所周知,在教学过程中,教师的教授活动规定、制约、左右着学生的学习活动。从审美的角度看,水涨船高,水落船低,教师的审美能力也必然制约着学生的审美质量。如果教师尚未识透教学内容的美,并产生较为深刻的审美感受,却要学生身入宝山,寻幽探胜,不仅不可能满载而归,或许还会因未见门径以至空手而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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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习 体 会 | 在教师作为审美主体时,他的审美对象不仅仅是课文。比如相关的课外阅读、语文活动以及一些社会实践,都包含了教学内容美。作为教学对象的学生,在教师的美学视野中,也应是审美的客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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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 究 人 员 | 姓名 | 王淑婷 | 学习时间 | 2022.04 |
课题名称 | 统编版教材使用背景下“融语文”课堂范式建构的研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