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落实各项任务,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,制定工会工作会议制度如下:
1、工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,学习工会章程和有关政策、法规,讨论决定有关问题,审议通过有关决议,通报情况,部署工作。特殊情况,随时召开。
2、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,须有2/3以上委员(会员)到会方可进行。
3、工会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,形成决议后,应坚决执行。
4、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严肃认真,高度负责,做好会议记录。不得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或交头接耳、擅自出人会场。会议开始后,要关掉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。
5、会议由专人记录。会议记录年终存档保存。
6、相关会议召集人应经常检查、落实会议决议执行情况,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,确保各项決议落实到位。